一、知識產權侵權行為
食品商務網用戶不得利用網站服務從事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包括:
商標侵權行為:
1、假冒商品:發(fā)布、銷售非商品來源國的注冊商標權利人或其被許可人生產的商品;
2、其他不當使用他人商標權:所發(fā)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其他用戶的混淆或誤認;
著作權侵權行為:
1、盜版侵權行為:發(fā)布、銷售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其作品、包含但不限于圖書、電子書、軟件、音像制品等;
2、其他不當使用他人著作權行為:所發(fā)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不當使用他人著作權;
專利侵權行為:是指用戶出售的商品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不當侵犯他人權利,包含外觀設計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或發(fā)明專利。
二、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處理
根據上述三類侵權行為,食品商務網將假冒商品、盜版侵權行為歸類為嚴重侵權行為,其余歸類于一般侵權行為。
1、一般侵權行為的處理
一般侵權行為 |
類型 |
處理 |
被投訴一般侵權行為 |
同一用戶被同一知識產權投訴成立,每次扣8分,但再次投訴時間距離上一次被扣分投訴的投訴時間之日起在5日內(含5日)的,不予扣分。 |
|
其他一般侵權行為 |
1、其他不當使用他人商標權:第一次下架違規(guī)商品信息扣1分,第二次及以上刪除違規(guī)商品信息并扣1分,同一用戶的行為24小時內最多扣2分; |
|
注: 1、“同一用戶”:指同一食品商務網用戶賬號(ID)(下同)。 2、“同一知識產權”:指同一個投訴方賬號就同一項知識產權權利發(fā)起的投訴(下同)。 3、“投訴時間”:以食品商務網受理此投訴的時間為準(下同)。 4、“投訴成立”:指用戶被某一知識產權投訴,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提供反通知;或雖提供反通知,但反通知不成立(下同)。 5、“日”:如無特別說明均指自然日(下同)。 6、用戶被扣分處理后,如投訴方撤銷投訴,或用戶反通知成立,則恢復用戶由于該知識產權侵權投訴被扣除的相應分值;但如用戶因其他違規(guī)行為一并累計扣分分值達60分或以上被關閉賬號,即使符合前述情形,也將不予恢復被扣分值。 7、扣分分值按行為年累計計算,“行為年”指每項違規(guī)行為的扣分都會被記365天。 8、一般侵權首次侵權給予自檢自查的機會 |
2、嚴重侵權行為的處理
嚴重侵權行為 |
嚴重侵權違規(guī)類型 |
處理 |
|
被投訴成立 |
刪除對應商品信息 |
針對違規(guī)成立的嚴重侵權行為實施“三振出局制,即用戶嚴重侵權行為成立記一次。其中,首次嚴重侵權行為成立將予以限權7天處理,同一用戶第二次嚴重侵權行為成立將予以限權15天處理,若同一用戶嚴重侵權行為成立的次數累積達三次的,則被關閉賬號 |
|
其他嚴重侵權行為 |
第一次成立的扣4分,第二次及以上成立的扣8分, 情形嚴重按24分/次或60分/次扣分并刪除相應商品信息; |
||
注: 1、用戶嚴重侵權行為成立且被計一次,再次投訴時間距離上一次被計次投訴的投訴時間之日起3日內若被再次投訴嚴重侵權或有其他嚴重侵權行為成立的,不再重復計次。 2、用戶被嚴重侵權記次后,如投訴方撤消投訴,或用戶反通知成立,則將取消用戶相應嚴重侵權投訴的記次;但如用戶因嚴重侵權累計記次達到關閉賬號處罰標準,即使符合前述情形,也將不予取消相應記次。 3、嚴重侵權次數按行為年累計計算,“行為年”指每次嚴重侵權違規(guī)都會被記365天。 4、限權包括但不限于旺鋪屏蔽、搜索屏蔽、限制商品新發(fā)和編輯等限權動作。 |
附:
用戶因違反本規(guī)則及食品商務網其他規(guī)則累計扣分處理方式如下:
累計扣分 |
處理方式 |
12分-24分之間(含12分) |
警告 |
24分-36分之間(含24分) |
限權7天 |
36分-48分之間(含36分) |
限權15天 |
48分-60分之間(含48分) |
限權30天 |
60分或以上 |
關閉賬號 |
用戶因違反本規(guī)則嚴重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振次處罰方式如下:
嚴重侵權記振 |
處理方式 |
一振 |
限權7天 |
二振 |
限權15天 |
三振 |
關閉賬號 |
三、處理流程:
用戶收到相關知識產權侵權投訴后:
如認為未侵權,應當在指定的期間內食品商務網提交申訴。
提交申訴的材料如:相關司法判決、行政裁定文書、不侵權的對比材料、授權書、來自權利人的有效進貨證明等。用戶對其提供的申訴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信息刪除后用戶仍可向食品商務網提交申訴,若申訴材料獲得投訴人或者食品商務網認可,則將恢復用戶由于該知識產權侵權投訴被扣除的分值或取消相應記次,
但食品商務網不接受以下用戶提交的申訴:
·累計扣分分值達到60分及以上;
·累計嚴重侵權計次達到關閉賬號標準;
·已被關閉賬號
四、附則
1、為了更好地履行知識產權權保護責任,食品商務網將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調整、經營環(huán)境的變化等因素及時地修訂本規(guī)則并予以公示。修訂后的規(guī)則于公示公告中指定的日期起生效。用戶繼續(xù)使用食品商務網的服務,視為對該新修訂規(guī)則的認可和接受。
2、若用戶的行為同時也違反《食品商務網規(guī)則》總則各及各分則相關規(guī)定,食品商務網將同時依據該等規(guī)則對用戶另行處理。
3、食品商務網將視侵權情節(jié)嚴重程度采取支付寶賬戶強制措施、帳號限權、限制網站登錄、限制發(fā)布商品、限制發(fā)布特定屬性商品、限制商品發(fā)布數量、旺鋪屏蔽、全商品或單個商品搜索降權等處理措施。如用戶侵權情節(jié)特別嚴重,食品商務網保留直接關閉用戶帳號等處罰的權利。如經食品商務網排查認定,賬戶實際控制人的其他賬戶存在嚴重侵權行為,食品商務網有權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對該賬戶處以以上相關處罰。
4、商家應當履行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中的登記義務,對網絡食品安全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食品商務網
2021年6月25日